中共厦门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启动2024年度金融专业资格认证考试费用补贴申报的通知
各金融机构:
为贯彻落实《厦门市金融人才计划实施办法》(厦府办〔2019〕87号),市委金融办现启动2024年度厦门市金融专业资格认证考试费用补贴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认定标准及所需材料要求如下:
一、补贴申报范围
(一)金融专业资格认证考试费用补贴是对2017年1月1日后取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中国注册会计师(CPA)、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美国注册会计师(USCPA)、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国际注册投资分析师(CIIA)、国际金融理财师(CFP)、国际财资管理师(CTP)、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中国精算师(FCAA)、国际财资管理师(CTP)、供应链金融专家(CSCF)、贸易金融合规专家(CTFC)、国际支付专家(CertPAY)、保函与备用证专家(CSDG)、 国际贸易金融专家(CITF)、跟单信用证专家(CDCS)等资格证书并在本市金融系统连续全职工作满2年以后的人员进行考试费用补贴。
(二)满足上述条件的人才可按照用人单位提供的人员名单对报考费用给予补贴,每人累计不超过5万元。补贴仅限已通过考试科目的相关必要费用,具体包含考试及取证必须支付的考试准入费、考试费、因考试组织机构产生的考试递延费、税费、教材费(仅向考试组织机构直接购买支付)、培训费(仅参加考试或取证必须支付)、会员年费或认证费(仅限考试期间及取证当年)、制证费。请勿提交未通过的考试科目以及非必要支付的相关费用申请。用人单位需认真审核本单位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相关信息无误后提交市委金融办。
二、申报所需材料
(以下所有申报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1.《金融专业资格认证考试费用补贴申请表》(附件1);
2.《金融专业资格认证考试费用补贴汇总表》(附件2);
3.申报人和用人单位共同出具并签署的《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原件(附件3)。
4.2017年1月1日以后获得的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申报人与本市金融机构、大型金控公司、金融研究所(智库)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如当前合同无法证明已在本市金融系统连续全职工作满2年,需补充提供社保缴交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
6.考试费用缴费发票复印件或可以证明申报人实际缴费金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缴费币种为外币的,统一使用“中国货币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按考试报考当年的年平均汇率换算(2024年考试费用按报考当月的月平均汇率换算)。查询网址:https://www.chinamoney.com.cn/chinese/bkccpr/?tab=2(路径:中国货币网首页→基准价格→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历史查询→选择日期时间段和币种),或查看附件2 sheet“人民币平均汇率历史数据”。
三、申报时间
金融专业资格认证考试费用补贴申报每年集中办理,由用人单位统一申报。2024年度申请时间为5月14日-5月31日,逾期未申请的,不予追溯。
四、申报程序
1.单位申报。用人单位需按上述申报要求严格审核,分类别按顺序整理好申报材料,确保申请人、申请补贴金额符合要求,相关信息准确无误。纸质版提交至市委金融办行业发展处(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65号交通大厦2302室,联系电话:2853959、15860782509),电子版发送至xmsjrrc@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单位名称+考证补贴”。
2.材料审核。市委金融办会同相关部门根据用人单位提供的名单、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查重。
3.资金拨付。市委金融办根据审核结果,按照市财政局有关规定兑付奖补资金,并拨付到申报人或用人单位的银行账户。用人单位需在收到奖补资金后5个工作日内将相应款项发放给相应人才。
五、其他事项
1.用人单位应认真履行与人才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严格按照批复的金额尽快向人才拨付奖补资金,严禁擅自克扣。
2.申请人或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市委金融办核实,停止个人所享受的优惠政策,已经享受的奖励资金要予以追回,5年内不再接受该用人单位及个人的申报;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查证属实的;
(2)采取非法手段骗取奖励资金及相关优惠政策的;
(3)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中共厦门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14日
来源:市金融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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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申报2023年度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