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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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工作,就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发展作出系列重要论述。这些论述构建了科学严谨、逻辑严密、系统完备的理论体系,阐释了社会保障的重大作用,明确了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建设目标、原则要求、重点任务,不仅蕴含丰富的科学内涵,更具有重大的价值意义,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保障建设规律的深入探索与科学把握,生动展现了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前景,为世界社会保障建设提供了富有中国特色的理论智慧与实践案例。

历次党代会均对社会保障建设提出了具体目标。党的十八大提出“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党的十九大提出“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党的二十大提出“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这些重要目标和重大部署既一脉相承,又根据现实需求和阶段特征进行动态调整,强调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为新时代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要深刻理解这一重大战略目标的基本内涵与实践要求,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坚实社保支撑。

覆盖全民

覆盖全民,就是要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要求不分城乡、地域、性别、职业,通过制度安排及相互衔接,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这是对社会保障覆盖范围的要求,也是推进全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必然选择。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立社会保险覆盖全民的目标。党的十八大首次将“全覆盖”作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针,社会保障体系正式进入全覆盖时期。“全覆盖”有两个层次,一是制度全覆盖,指各项社会保障制度覆盖与之相应的各类社会群体,强调制度的健全和完整,目前已基本实现;二是人员全覆盖,强调符合制度覆盖范围的人员都能够依法参加,强调人员的应保尽保。当前,仍有部分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就业人员等没有进入社会保障制度,存在“漏保”“脱保”“断保”情况。要引导更多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人员进入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参加社会保险制度,完善对缴费困难群体帮扶政策,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和法定人群全覆盖;进一步强化社会保障互助共济功能,推动中小微企业人员、农民工等参加失业保险,促进工伤保险向职业劳动者的广覆盖。

统筹城乡

统筹城乡,就是要促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衔接,实现适应城乡人口流动性、缩小城乡待遇差距的目标。这是对社会保障促进城乡结构平衡的要求,是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

我国分别在2009年、2011年建立了覆盖农村居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覆盖城镇非就业居民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并于2014年统一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虽然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已基本建立,但社会保障制度在短期内实现整合、统一的难度较大,城乡发展不平衡仍将在较长一段时期内存在。推进共同富裕,不能漠视城乡之间社会保障制度特别是待遇存在的巨大差异,要避免社会保障制度成为固化城乡之间差距的因素,影响社会公平。要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均等化。加强城市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衔接,更好适应人员跨城乡、跨地区、跨就业形态流动的形势;着力缩小职工与居民、城市与农村的筹资和待遇差距,更好体现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

公平统一

公平统一,就是要统一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全体社会成员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这是对社会保障价值理念的要求,也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是在各地大胆创新、不断探索中逐渐形成的,难免形成地区间的政策差别,造成参保人员社会保障权益的地区差异。要坚持国家顶层设计,做到全国一盘棋,坚持制度的统一性和规范性,不得违规出台地方“小政策”,允许在一定时期内社会保障水平存在区域差异,但应以统一制度为目标。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实现更大范围的政策统一和社会互济;加快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

安全规范

安全规范,就是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社会保障基金规范管理,守住社会保障基金安全底线。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社会保障制度在管理运营方面的新要求。社会保障基金是社会保障的物质基础,只有社会保障基金安全了,人民享有的社会保障才能可靠、可持续。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进入快车道,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基金年度收支规模超过13万亿元,市场化投资运营基金超过8万亿元。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发展时间不长,而制度覆盖人数多、范围广,管理环节多、链条长,监管力量不足,基金管理风险隐患大。要健全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体系,防范化解基金运行风险,维护基金安全。加强基金监管制度机制建设,健全基金管理法治体系,确保社会保障基金规范运行。抓好基金风险防控,坚持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强化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防”协同,加强基金监管能力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强化监督查处,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的违法行为,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养老钱”“保命钱”。

可持续

可持续,就是要强化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实现制度长期稳健运行,不仅要满足当代人的需求,还要维护代际公平。这是对社会保险基金运行结果的要求,是维系国家长治久安、造福世代人民的必然选择。

当前,在人口老龄化冲击下,我国社会保险尤其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遭遇挑战。要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使之具有可持续性,发挥好托底作用。坚持精算平衡,强化社会保险制度自我平衡的能力。处理好待遇水平与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的关系,坚持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把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增长的基础之上,不能脱离实际、超越阶段。处理好筹资水平与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的关系,筹资水平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参与主体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着眼于社会保障基金的长期平衡,拓宽基金筹资渠道,使筹资来源多样化。

多层次

多层次,就是要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社会保障需求。这是对社会保障体系结构的建设要求。

要合理划分国家、单位和个人的养老责任,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发挥多元主体作用,除政府外,充分调动市场与社会力量,最大限度动员各种资源,不断壮大社会保障体系的物质基础。由政府主导的社会保障制度用于满足人民基本生活保障,由社会力量主导、市场运作的社会保障制度用于满足人民更高层次的生活保障。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结构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就业结构、收入结构,金融市场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各层次缴费水平、保障功能。

(转载于2025年11月10日 《中国组织人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