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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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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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的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经济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的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市党代会的具体组织工作和全市各级党代会的指导工作;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组织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

(二)提出关于各区和市直部、委、办、局,以及企事业单位等其它列入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办理省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工资、离(退)休、出国(境)探亲呈报手续;负责市委管理干部的考察、档案管理以及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休审批手续;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负责我市与对口帮扶地区的干部选拔管理工作。

(三)指导全市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检查督促,负责对全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市管干部进行监督,及时向市委和省委组织部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四)根据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干部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总体规划,特别是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

(五)负责在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的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统筹协调。从宏观上研究和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制度和法规,并组织实施。

(六)依法统一全市公务员管理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工资福利等事务,指导我市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具体做好全市党的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公务员管理的政策和法规规章等。

(七)主管全市干部教育工作,制定干部教育的规划;组织市委管理的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及组织部门负责人的培训、指导、协调、检查区和市直部、委、办、局的干部教育工作;指导全市干部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建设和教材编写工作。

(八)负责在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宏观管理中牵头抓总;研究制定人才工作政策法规,并抓好人才政策的贯彻落实;指导协调专项人才工作以及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开展联系高级专家工作。

(九)统一管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委老干部局。

(十)承办市委和省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部门包括17个机关行政处室及2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中国共产党厦门市委组织部机关

财政拨款

71

66

厦门市高层次人才发展中心

财政核拨

15

11

厦门市委组织部信息管理中心

财政核拨

9

6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主要任务是:全市组织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部署,聚焦主责主业,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着力健全和落实科学精准的选贤任能制度、科学严密的组织制度、科学有效的人才制度,为高质量发展、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等全市中心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总结用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形成的经验并制度化常态化,深入挖掘习近平总书记在厦门工作期间留下的宝贵精神财富,不断兴起“大学习”热潮,着力推动党员干部学出绝对忠诚、学出坚定信念、学出为民情怀、学出使命担当。强化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贯彻落实好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持续推进“八种本领”提升工程,不断提升服务发展的能力本领。

(二)大力培养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认真贯彻《选拔任用条例》,突出用政治标准统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干部。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持续完善日常走访、蹲点调研、一线考察,近距离、全方位观察掌握干部在关键时刻、急难险重任务面前的表现,把最合适的干部选配到最适合的岗位上。扎实做好新时代年轻干部工作,探索建立年轻干部“蓄水池”。推进容错纠错具体化制度化,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真情关心关爱干部身心健康。

(三)全面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坚持分类别指导、分领域统筹,推进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把党的组织有效嵌入各类社会基层组织、党的工作有效覆盖社会各类群体,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健全和落实党组织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抓好城市、农村、机关、国企、学校等各领域党建,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疫情防控等重大任务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抓实党支部各项建设。

(四)努力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发展体系。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推进人才与发展深度融合。深入实施“三个六”引才计划,聚焦产业发展和重点项目招商,更大力度、更加精准引才用才。改进创新人才评价认定方式。落实好中央和省、市惠台重大人才政策,提高政策落实满意度,着力吸引集聚台湾优势产业人才。继续举办人才项目资本合作展、专家人才专题培训班、专家咨政等,落实好市领导挂钩联系人才制度,营造人才安心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

(五)着力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坚持政治建部、从严治部,大力弘扬“忠诚、公道、创新、奉献”的福建组工精神,着力打造政治上绝对可靠、对党绝对忠诚的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队伍。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部门2020年收入预算为26,588.77

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469.45万元,增长1.8%,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6,588.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588.7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历年结余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部门2020年支出预算为26,588.77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469.45万元,增长1.8%,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450.7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032.48万元,公用支出418.29万元;

2.项目支出23138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588.77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469.45万元,增长1.8%,主要是由于机构并进,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2630.89万元。主要用于组织部机关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2647.58万元。主要用于组织部机关组织业务、干部业务、人才业务及人才引进与培养专项经费支出。

(三)事业运行428.04万元。主要用于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发展中心及信息管理中心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支出。

(四)其他组织事务支出340.42万元。主要用于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发展中心及信息管理中心专项经费支出。

(五)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部机关信息化项目支出。

(六)行政单位离退休139.42万元。主要用于组织部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七)事业单位离退休3.26万元。主要用于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信息管理中心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6.53万元。主要用于组织部机关及其下属两个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九)行政单位医疗55.78万元。主要用于组织部机关人员医疗支出。

(十)事业单位医疗9.42万元。主要用于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发展中心及信息管理中心人员医疗经费支出。

(十一)公务员医疗补助21.93万元。主要用于组织部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5万元, 主要用于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发展中心及信息管理中心人员其他医疗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相比未变化,主要是由于本单位没有安排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部门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8.9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5.8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没有单独组团因公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预算安排35.89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省内外对口单位来厦考察、调研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3%,主要原因是: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2020年政府预算和2020-2022年财政规划的通知》(厦府办[2019]78号)规定,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统一压减3%。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0年预算安排3.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0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3%,主要原因是: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2020年政府预算和2020-2022年财政规划的通知》(厦府办[2019]78号)规定,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统一压减3%。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74.0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9.03万元,增长8.4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7.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7.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部门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882万元。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三公经费与上年数对比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上年公开数据录入有误。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本部门没有需要增加说明的其他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2020年部门预算附表.xlsx